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对外披露,当地警方破获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查获毒品冰毒3公斤。其中,数名涉案人员还涉嫌“自洗钱”案,这也是德州市首起贩毒自洗钱案。
2022年1月,德州市武城县公安局在办理一起开设赌场案时,发现2名犯罪嫌疑人有吸食贩卖毒品的情况,调查研判后发现一涉毒犯罪团伙。2022年8月,专案组抓获主要涉案人员李某勇后,对其涉毒资金往来进行全面分析后,发现李某勇自2022年以来,多次向他人零星贩卖毒品,为逃避公安机关和金融机构打击监管,在贩毒时不使用自己的账户进行收付款,而是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的银行卡、支付宝收取其他下线毒资,再将毒资转入其名下的银行卡和微信里,达到转移毒资和用于个人挥霍的目的。2022年2月至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勇多次贩卖毒品给他人,贩卖毒品冰毒、麻古共计38.74克,收取毒资共计54000余元。李某勇为掩饰、隐瞒毒品违法犯罪所得,利用他人账户转移毒资,有重大洗钱嫌疑。专案民警通过沿线深挖,先后抓获涉案人员范某飞、张某、程某雪、郭某华,四人供述了明知李某勇贩毒却将银行卡和移动支付账号提供其使用的犯罪事实。专案组与人民银行、检察院等部门合作,联合调查贩毒人员和下线吸毒人员资产,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李某勇等人的行为构成自洗钱犯罪。2022年11月,李某勇因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范某飞因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张某因犯洗钱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贰仟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雪因洗钱罪被检察院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郭某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德州市公安局 中国禁毒】